我生于60年代,在我那不懂世事的儿子眼里,代表的是遥远与不可思议。我将一家三口经常只有半斤米下锅的住事说给他,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,
还说一句,“没饭吃,吃肉不是更好?”嘿,白讲了吧!
我吃鲍鱼是缘于工商、税务,那年头下海,有关工商税务的法律和相关规定又不太懂,只知道你违“法”,让人盯上,饭桌,装了孙子,敬烟敬酒的,效果的确不错。既然有效,大家都忙照着做,从龙虾刺身,轩尼诗XO到野味,××年珍藏的五粮液……,公关的成本变得愈来愈高了。总之,现在是没有四头和六头吉品鲍,十头,十五头也不错,看你办事的对象,是否影响到你生存。如果再加上路易十三或92年拉斐,贵啊!看你那狠劲!看着他用刀叉切鲍鱼往嘴里送,那感觉就跟切自己的肉往嘴里送一样……
我今天不讲这些心痛事,可恨那些饭店的老细,部长,知道你今天要“出血”,他不但不帮你“止血”,还要帮我“放血”。本来,12
头窝麻鲍够稀有了,他还告诉客人,最近进了一批罕见的六头的吉品鲍。天啊!看着放在饭桌上的个头,你难道要酒店的老板抓把老称,称一把吗?更为可恶的,有些老板将鲜鲍当作干鲍放在饭桌上,他们为什么敢这么做,只要和你谈几句,他们就快知道你是吃鲍鱼的“初哥”。我交足了学费,才知道鲜鲍的体重是干鲍的十倍,这意味着什么?他几乎多收了我百倍的钱。